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 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5-08-18 16:13:41

来源于12366官方文章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代理记账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来源于12366官方文章

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
  ……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的规定“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9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3年9月28日以后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规定,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中有关廉租住房税收政策的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来一方财税:www.laiyifangcd.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热点问题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立即询价